□段思平
  8日下午,武漢市光谷一家商場推出“你脫光我免單”的營銷活動,只穿內衣在店內購物的顧客可獲得免單獎勵。現場排隊參加該活動的有100餘人。(11月9日《楚天都市報》)
  從“比基尼餐廳”到“比基尼洗車”,再到“你脫光我免單”,以裸露身體為手段的“身體營銷”,在社會上已經司空見慣。無論觀者覺得新鮮或是低俗,商家這場營銷活動吸引眼球的目的已經達到了。現如今,身體儼然已經成為一種社會資本與商業符號,許多營銷行為都在依靠它在打擦邊球,僅憑廣告法“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都要尊重法律和維護社會公德”的抽象規定,工商等監管部門也很難介入。
  然而,這種所謂的“另類營銷”雖能取勝一時,卻不能給產品銷售帶來實質性的、長久的提升。倘若產品質量缺乏保障,服務水平無法跟上,終究會為消費者所拋棄;另一方面,相似的營銷手段反覆使用,對公眾的刺激與吸引力也就逐漸下降,長此以往,難免陷入無人捧場的尷尬境地。說到底,“身體營銷”是市場經濟發展中不可避免的“跑偏”,但市場自身畢竟擁有強大的糾錯能力,只知拿身體說事兒的商家終將被市場所淘汰。當然,除了市場自然淘汰,相關的法律法規也需要完善,職能部門也要有所作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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